张家界武陵山植物园专类园引种造林及苗圃补植项目
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定财采计[2024] 19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武陵山植物园专类园引种造林及苗圃补植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5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9时00分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以下相应的内容现更正为:
1.原招标文件中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现更正为: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2.原招标文件中合同定价方式:
现更正为: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单价
3.原招标文件中质量保证期:
现更正为:质量保证期 一年(投标人承诺大于一年的,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4.原招标文件中迟延交货赔偿费
现更正为:
迟延交货赔偿费:每逾期一日,支付10000元
5.原招标文件中逾期付款利息:
现更正为: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6.原招标文件中履约保证金
现更正为:本项目不作要求
7、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六、特别说明
在合同签订前,同意采购人对苗木种类、数量、质量进行实地勘察,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虚假投标。
现更正为:
五、特别说明
★在合同签订前,同意采购人对苗木种类、数量、质量进行实地勘察,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虚假投标。投标人须具有经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良种经营范围。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里重新下载最新生成的答疑文件(重新生成的软件版招标文件),并按重新下载最新生成的答疑文件(重新生成的软件版招标文件)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如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操作,可能会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其后果自行负责。
8、设计图纸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邹纯意
电话:******
2、采购人
******林业局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400号
联系人:童先生
邮编:427100
电话: ******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号
联系人:邹纯意
邮编:427000
电话:07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