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303号
******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0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7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2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技术部分:
1、计分因素“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质-项目经理” 原文“拟任项目经理任意其中一人具有管理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计 3分”,修改为“拟任项目经理任意其中一人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计 3分”;
2、计分因素“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质-保洁主管”,其中:(1)原文“拟任保洁主管具有环境管理相关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的计3分”,修改为“拟任保洁主管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的计3分”;(2)原文“具备区县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保洁工作相关个人荣誉的计4分”,修改为“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保洁工作相关个人荣誉的计4分”;
3、计分因素“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质-机电主管”中,其中:原文“拟任机电主管具有电气类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的计4分”,修改为“拟任机电主管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的计4分“;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商务条款”2.3******医院运送信息化管理系统、医疗废弃物管理系统软件、医废******医院对信息化物业管理(智慧物业)的要求,物业服务对应的医疗保洁管理、医疗运送服务、医疗废弃物管理、医疗消毒管理、物业人员******医院方对信息化的要求,并确保拟投入的软件能在服务期内合法正常使用。”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内容有冲突之处,以此为准。其他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李洋
电话:******
2、采购人
******医院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35号
联系人:黄靓
邮编:/
电话:******033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李洋、鄢文杰、黄蒋年康
邮编:410003
电话:0731-******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