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业务用房改建项目):
******有限公司)
杨超(采购人代表)、王小娟、李锦东
参照国家计委******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医院
地址:汉滨区恒口镇中心街63#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
联系方式:******288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0日
附件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医院恒口示范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业务用房改建项目中标(成交)明细
招标文件---恒口示范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业务用房改建项目(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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