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湖南省桑植县饮用水源引水工程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批文见附件),公示期: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联系电话 0744-******(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传 真 ******
******服务中心705室(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 4270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备注
1
湖南省桑植县饮用水源引水工程
张环评许字[2025]1号
2
湖南省张家界市澧水干流永定区热水坑段岸坡整治工程
张环评许字[2025]2号
3
张家界桑植龙鹤风电 110kV 送出工程
张环评许字[20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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