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建研发实验室项目(不用于生产)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二、项目名称:新建研发实验室项目(不用于生产)
三、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兢路1088号
四、项目概要
******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位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兢路1088号,是一家从事TFT-LCD、PDP、OLED等平板显示器、显示屏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的中外合资企业。近年来,随着智能电子产品的日益发展,作为新型显示器件的微晶盖板以其优越的性能便是特种玻璃家族中的一颗明珠。微晶盖板与普通玻璃的非晶体结构不同,其内部有着独特的晶体结构。这种晶体的规则排列,赋予材料优越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可以有效阻断裂纹的扩散,使玻璃的强度、耐磨性等大大提升。正因如此,以微晶盖板为代表的显示器件,不仅被用在高端手机上,在诸多电子产品上也有着“天量需求”,重要性不言而喻。
作为国内显示器件行业内的领军企业,为适应近年来显示器件材料的日益发展和日新月异的产品市场性能需求,建设单位拟增资建设新建研发实验室项目(不用于生产),项目******有限公司京东方(苏州)智造服务产业园的闲置厂房。拟购置单工位四周抛光机、曲面抛光机、平板清洗机(不含氮磷的环保试剂清洗)等设备约31台(套)。用于新工艺的研发实验。
本项目已于2025年5月16******委员会备案,备案项目名称为:新建研发实验室项目(不用于生产),备案证号为:吴开审备〔2025〕148号,项目代码为2505-320543-89-01-195680,立项文件详见附件。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本项目为实验室项目,无生产产品产生,产生的实验样品收集后作为一般固废交利用单位利用。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不属于“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故本项目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本项目属于“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中的“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本项目实验室涉及实验废气、废水和危险废物产生,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公司委托我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司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调查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状况、相关规划和有关技术资料,经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和影响分析,根据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标准,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①废气:CNC加工产生的切削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于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印刷、干燥、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经上述处理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
②废水:本项目新增员工,涉及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抛光后清洗废水、钢化后清洗废水、印刷后清洗废水以及制纯水浓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达标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有限公司的监测结果,项目四周厂界噪声现状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④固废:没项目无一般固废产生,危废仓库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有限公司新建研发实验室项目(不用于生产)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使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站内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兢路1088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方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科晓******有限公司 地址: 吴江区太湖新城镇纬一路与夏蓉街路口吴江亨通数云网智产业园13栋102室 联系人:李莹 电话:******
电子信箱:******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告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7日
附件:
******有限公司新建研发实验室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