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环东平湖排灌能力提升工程-东平县汇河治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河道管理保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P-GC-******-01-04
2.2项目名称:山东省环东平湖排灌能力提升工程-东平县汇河治理工程;
标段名称:山东省环东平湖排灌能力提升工程-东平县汇河治理工程(信息化);
2.3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大羊镇、接山镇境内;
2.4建设规模:(一)新建排灌涵闸12座:(桩号19+250、19+650、19+850、20+320、20+880右岸;桩号3+950、19+140、19+695、20+323、21+550、23+150左岸;22+436左岸汇金渠节制闸);(二)河道扩挖工程:入汶口至张河桥段(桩号0+000~10+780)、三旺桥段至官桥(桩号19+450~24+680),河道扩挖,长度16.01km;(三)新建排灌泵站:桩号7+605右岸新建排灌泵站1座;(四)管理道路工程(含堤防加高填筑):新建净宽3m沥青砼管理道路25.52km,范围为桩号0+000(入汶口)~6+650(席桥)左岸、桩号6+650(席桥)~10+780(张河桥)两岸;桩号19+450(席桥)~24+680(官桥)两岸;(五)护坡护岸工程:对汇河东平段河道凹岸及支流入河口进行护砌,共长0.9km,4+850-5+150右岸、8+450-8+650左岸、9+450-9+650右岸22+350-22+450两岸;(六)维修支流入口生产桥1座(桩号7+605右岸独山河入河连通桥);(七)增设安全警示牌、标志牌。
2.5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信息化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其保修;
2.9招标控制价:******.50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9月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平县河道管理保护中心
地 址:东平县城龙山大街857号
联 系 人:刘科长
电 话:0538-******
******有限公司
地 ******街道平湖路399号
联 系人:陈经理 王经理
电 话:******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陈经理 王经理
联系方式:******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水利局
联系方式:******
9.其他补充事宜
9.1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9.2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