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一标段和第四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第一标段:XT-GC-******-01-01
第四标段:XT-GC-******-01-02
2.2项目名称:新泰市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第一、第四标段(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3建设地点:新泰市。
2.4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新泰市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消防通道、道路硬化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
2.8项目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十七个标段,本次招标共涉及以下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泰市第二建材公司宿舍、五金公司宿舍等改造;
第四标段:新泰市物资局宿舍(青云路)改造;
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上述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当同一单位同时在上述两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时,按照标段先后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2.9招标控制价为:
2.9.1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530.50048万元;
2.9.2第四标段招标控制价:258.980652万元。
2.1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建筑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时间: 自2025年09月2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领取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81/)进行领取采购文件。(必须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
4.3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4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 (点击山东省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方法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538-725086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建设局;联系电话:0538-******。
3、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招标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服务中心
地 址:新泰市开拓路89号
联 系 人:王猛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新泰正德分公司
地 址:新泰市青云商务16楼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38-7250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