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局2025年度食品专项抽检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3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WL******7
项目名称:******管理局2025年度食品专项抽检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元):498000
最高限价:无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检测计划在全市生产领域及相关专项领域食品的检测检验、服务项目的采样检验等。具体内容如下:本次检测计划在******学校配送单位)、农村食品、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海捕虾以及重点关注领域(熟食摊、水果摊、养老机构食堂、集散点等)专项抽检,约860批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确保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项目完成时间具体以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截止磋商开始时间前(北京时间),磋商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依法设立(注册)的食品检验机构,须具有省级及以上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须提供附表,附表可截选提供,提供内容应包含检测项目涵盖本次检测的所有食品大类)。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至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二)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三)获取方式:
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
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
(四)售价(元):0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4:00(北京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上传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4:00(北京时间)
七、磋商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磋商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相关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2、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CA 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
注: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一)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
1.标前准备(CA驱动及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的下载):本项目通过政企采购云平台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各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开始时间前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电子交易客户端的下载。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开始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3.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应按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磋商开始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开始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
4.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在磋商开始时间前准备好电脑与本单位制作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一个的CA锁,并打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进行在线等候解密,解密时间为磋商开始时间(或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
注: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实行网上投标(非现场方式实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上传,在项目开、评标活动过程中,磋商响应供应商需保持联系渠道畅通。
(二)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三)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col/col******/index.html)。
十二、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局
项目联系人(询问):梁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路服务业大厦8楼
传 真:0576-******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汾汾、金凤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0576-******
质疑联系人:陈冠茜
质疑联系方式:05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财政局
地 ******街道中华路29号
联系人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
************7供应商~电子标操作指南.pdf************5市场监管局食品专项抽检竞争性磋商文件.pdf